近期,民政簡政放權力度不斷加大,將對社會組織和社會團體產生什麼樣的積極影響?9月24日,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做客中國政府網,回答了相關問題。
  力爭2015年底前與行政機關脫鉤
  顧朝曦認為,當前,社會組織尤其是行業協會商會確實存在行政色彩濃的問題,部分社會組織與政府部門政社不分,難以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和發揮作用。對此,中央已經作出明確部署,要求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係,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顧朝曦表示,民政部已會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研究起草了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在人員、職能、機構、資產、財務等方面,都將會有具體的脫鉤措施和安排,特別是黨政領導幹部在行業協會商會擔任領導職務的問題將會得到有效控制和規範。
  當然,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在試點先行的基礎上,穩步推進、逐步推開,力爭在2015年底前全面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成為獨立運作的法人主體。
  引入第三方評估社會組織
  顧朝曦表示,簡政放權後,隨著直接登記制度改革的推進和登記門檻的降低,社會組織數量必將出現較大幅度的增長。面對這種情況,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顧朝曦認為,首先要推進社會組織信息公開,要求社會組織定期披露財務收支情況和重要業務活動等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會員的監督。還要加強社會組織日常監管,優化年度檢查,健全年度工作報告和抽查審計相結合的監督機制,研究制定第三方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
  此外要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建立健全民政部門與公安、安全、工商、稅務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同時,要建立管理信息平臺,推動登記管理機關、行業管理部門(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管理信息的交換和共享,一方面為社會組織業務辦理和社會公眾信息查詢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也便於政府部門及時掌握社會組織最新動態,實時監管社會組織的活動和行為。
  政府購買服務依據誠信目錄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
  顧朝曦表示,社會組織是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重要主體,民政部門在推動這項工作中,主要有以下3個做法和特點。
  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政府購買服務不是撒胡椒面,而是要突出重點,循序漸進。民政部門將圍繞民生保障、行業管理和社會治理等公共服務項目,逐步擴大購買規模。
  進一步明確資質條件。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穩定的收入來源以及專職工作人員,要有完善的內部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要能提供年度報告、財務審計報告、依法繳納稅費和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等相關證明材料,並滿足必要的專業資質要求。
  建立完善信用記錄。民政部門將加強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績效管理和績效評價,建立社會組織誠信目錄,將承接過程中有違法違規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的社會組織列入黑名單,並設立懲罰機制。同時,推動社會組織履行社會責任,開展服務承諾和信息公開活動,接受第三方評價,提高其誠信度和公信力。  (原標題:控制黨政幹部在協會當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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